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
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临沂市位于山东省的东南部,东部连接日照,地近黄海,西接枣庄、济宁、泰安,北靠淄博、潍坊。地跨东经117度24秒─119度11秒,北纬34度22秒─36度22秒,南北最大长距228公里,东西最大宽度161公里,总面积17184平方公里,是山东省面积最大和人口最多的地级市。
临沂市地处东部沿海经济区核心城市北京至上海最短距离的中心位置,区位优势十分明显。 东靠青岛港、日照港、日照岚山港
和连云港,属于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范畴,处于山东和江苏两个经济大省的交界处,南北交汇,海陆兼济,发展空间广阔。临沂飞机场通达全国十几个城市,为国家二级机场。京沪高速公路、日东高速公路、新亚欧大陆桥铁路、沿海铁路大通道在临沂市境内纵横交错,构成了一个非常便捷的陆海空立体交通主干网。